速腾文学 > 科幻小说 > 诡舍 > 第887章 【今天你身后……】变故
钱卫军为宁秋水指引了方向,要宁秋水去4幢寻找『钥匙』,当宁秋水想要进入他所在的房间时,钱卫军却表现出了极度的抗拒。

似乎宁秋水一旦进入那个房间就会发现或是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。

宁秋水朝着两旁黑漆漆的走廊照了一下,然后对着钱卫军问道:

“为什么不让我进去?”

“你不让我看清楚,我怎么知道你不是鬼物变幻而成的?”

钱卫军脸涨红骂道:

“让你去你就去,你进来干嘛?”

“想害死我?”

“我跟你讲,这教室现在不能沾『生气』,我好不容易藏在这儿,把自己的『生气』隐住了,你现在进来打乱了这一切,一会儿恐怖源头回来了,我不得死翘翘?”

“虽然手机才是定位器,但就算没有手机,只要你离它『本体』太近,它还是能有所察觉!”

“快走!”

“一会儿它该回来了!”

“我藏在这里,它察觉不到,必要的时候,我还能帮你做点事!”

宁秋水犹豫了片刻,问道:

“最后一个问题,你有没有看到官超警官?”

钱卫军一怔,随后摇头道:

“没,没看见他。”

“现在都什么时候,谁还管他啊!”

“先想想自己应该怎么活下来吧!”

宁秋水点点头,转身往回跑,身影快速穿行于黑暗的长廊中,与阴影渐渐融为一体。

虽然从钱卫军那里得到了新的线索,但宁秋水的表情没有丝毫轻松。

一来是他的处境。

有『火烛』可不代表一定能对付鬼,更何况是两只鬼。

之前他能如此轻松地处理『模特』,是因为『模特』的灵敏很低,『模特』虽然是三只厉鬼里最危险的那一只,无论是智商还是攻击模式,对于不怎么了解它的人而言,几乎是必杀!但它的『防御』显然不太行,面对能够伤害到它的人,几乎没有反制手段。

可『蜘蛛』不同,相比于『模特』,『蜘蛛』的灵敏度实在是有点儿太高了。

如果它想要逃走,宁秋水绝对追不上,因此想要杀死『蜘蛛』,宁秋水就必须引诱『蜘蛛』来攻击自己!

这是一个极其危险的过程。

『烛火』可不是什么鬼器,能够自动触发护主,一旦宁秋水被『蜘蛛』束缚住,将会陷入无法逆转的绝境。

二来,就是官超。

刚才钱卫军的那一瞬间迟钝和语气的僵硬,让宁秋水判断出了他在撒谎。

钱卫军这家伙,绝对见过官超了。

可他为什么说自己没有见到过官超呢?

这似乎不是钱卫军自己的回复,更像是官超让他这么说的。

“能跟钱卫军见面,却不愿意跟我见面,难道是因为……”

宁秋水心里浮现出了不好的猜想。

他加快了步伐,从2幢绕行到了4幢,进入4幢之后,宁秋水一下子放缓了自己的速度。

钱卫军不会骗他,他们早已是一条船上的人,他死了,下一个大概率就钱卫军。

这幢楼里有两只恐怖的厉鬼在徘徊!

它们可能藏在任何一个位置,宁秋水必须小心。

一层层往上搜索,宁秋水的脚步声在漆黑的走廊里回荡,节奏鲜明,十分清脆,能传出很远,他手中的手电也一直开着,四处乱晃,随时警惕着可能扑脸的『蜘蛛』与长发女鬼。

他的精神绷得极紧,『蜘蛛』虽然速度快,但行动是会发出声音的,宁秋水不怕『蜘蛛』行动,就怕它不行动,悄悄在一个地方猫着,随时准备突袭!

而且,一旦长发女鬼和『蜘蛛』同时出现,那也是个极为麻烦的事!

到现在为止,宁秋水对于长发女鬼的了解还很浅,他知道的关于对方的唯一能力还是可以借助电话直接出现。

俗称……顺着电话线过来杀你。

除此之外,宁秋水对于长发女鬼一无所知。

从一楼缓缓排查到了三楼,宁秋水都没有见到『蜘蛛』和长发女鬼的影子,就在他准备去四楼的时候,忽然听到了奇怪的响动从尽头的楼梯传来,宁秋水小心翼翼地摸了过去,心中生出警兆,他下意识地关闭了自己的手电,将烛火收在了衣袖中,这烛火只对灵体杀伤,并不会点燃其他东西。

随着宁秋水接近了楼道口时,他发现那边儿出现了亮光。

他跟着这光来到了楼上,趴在楼道的墙沿处,看见了走廊中亮光的来源。

那赫然是拿着手电筒的老警员!

只不过此刻,他走路的姿势十分僵硬,一眼能看出不是人。

宁秋水缓缓无声地收回了自己的半张脸,背靠着墙,控制着自己的呼吸尽可能平缓,不发出任何声音!

钱卫军的话,音犹在耳。

很显然,眼前的这个老警员根本不是真的!

它是白河中学的恐怖源头吗?

现在难道它不应该在3幢?

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?

难道是钱卫军说了谎?

没道理啊……



就在宁秋水思索的时候,一道亮光忽然打在了他的身边!

宁秋水身子一僵,眼光侧移,看向了身旁走廊的亮光,晓得这是『它』转向了!

他缓缓朝着楼下走去,没走几步,忽然身后传来了快速奔跑的声音!

哒哒哒哒——

这声音宛如催命符一般,让宁秋水的鸡皮疙瘩一瞬间生了起来,他不再犹豫,直接朝着楼下狂奔!

“草,发现我了?”

“怎么发现我的?”

“……”

PS:今天一更,一直在补作业,对不起各位,真的累die了!

晚安!

温馨提示:方向键左右(← →)前后翻页,上下(↑ ↓)上下滚用, 回车键:返回列表

上一章|返回目录|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