速腾文学 > 都市小说 > 我的七个姐姐绝色倾城 > 第562章 很难吗
“我一直都很期待剑皇传承者的到来,可惜……”

廖金轮话音突然停下,看着陆云苦笑了一声,似乎不好再将下面的话说出去。

说出去伤人。

陆云却一点也无所谓道:“可惜我这个剑皇传承者,仅仅只是炼气期,在昆仑就是个废物一般的存在,所以廖宗主很失望对吧?”

“话不能这么说,既然天宇剑皇选择了张三兄弟,想必张三兄弟一定是有独到之处的。”

廖金轮表情复杂说道。

这话他已经说过了很多遍,也不知道是在安慰陆云,还是在安慰他自己。

陆云低头看着手中的两本剑诀,陷入了沉思。

片刻后。

陆云缓缓开口道:“廖宗主,这本灵剑诀,你拿回去,我用不上,另外,帮我找一个安静的练剑之地,我需要闭关几天。”

廖金轮眼神诧异:“你确定?”

陆云说他用不上灵剑诀,说明他决定修炼初始版本的剑诀,也就是皇级剑诀,这是一种极其强大的自信。

然而。

陆云却说给他几天时间闭关。

几天时间……

三大剑宗弟子,包括宗主和长老在内,没有人敢说出这样的话,因为几天时间,根本连剑诀的门槛都不可能摸到。

除非是当初那些跟随天宇剑皇去了界行山的剑道天才,才有可能在几天时间内,学会一点皮毛。

陆云的自信,有点过于盲目了。

廖金轮建议说道:“张三兄弟,其实你不用这么着急,我给你的这套皇级剑诀是手抄本,不是原本,你可以拿着慢慢修炼。”

他以为陆云是在担心,到了一定时间,自己会让把皇级剑诀还回来,所以才这么着急修炼。

廖金轮是真心诚意把这套剑诀送给陆云,并没有想过让他还。

陆云笑着摇了摇头说道:“廖宗主你误会了,我不是着急,而是因为,你已经给出了你的诚意,我自然要展示出我的天赋。”

陆云的传承者身份,代表的是天宇剑皇的眼光,而廖金轮对天宇剑皇极其崇拜与尊敬,所以他才会对自己这么善意。

陆云能做的,就是通过行动告诉廖金轮,你偶像的眼光不会错,你的诚意,我也绝对不会辜负。

对于天才来说,几天时间,完全足够了。

陆云以前虽然没有接触过剑法,但是继承了皇级剑意的他,就是有这股自信。

廖金轮见陆云心意已决,遂不再打击他的积极性,心想反正等他修炼一段时间后,自己都会明白这种事不能操之过急。

“既然如此,那张三兄弟就跟我来吧!”

廖金轮带着陆云来到了一处偏僻的练剑之地。

这是廖金轮自己平时练剑的地方,院门外有人把守,轻易不会被人打扰。

廖金轮问道:“张三兄弟,需要我替你挑一把好剑吗?”

“不必了,我自己有。”

陆云笑了笑,赤色光芒闪过,御灵神剑赫然出现在了手中。

廖金轮本不以为意,可是瞥了御灵神剑一眼后,却是面露惊讶之色道:“张三兄弟,你这把剑是从哪里得来的?”

“机缘巧合得到,怎么了?”

“没什么,就是感觉你这剑,跟一般的剑不一样,具体哪里不同,我也说不出来,可能就只是一种感觉吧!”

“或许吧!”

陆云当然知道御灵神剑不简单,毕竟是老道士师傅给自己的,那老不正经的,身上就没有一件平凡之物。

廖金轮盯着御灵神剑看了一会,实在看不出什么,只好放弃说道:“那么张三兄弟就安心的在这个院子里练剑吧,有什么事情随时吩咐,门外之人会转达给我。”

“廖宗主有心了。”陆云感激说道。

廖金轮笑了笑,转身准备离开,可是走到院落门口的时候,还是忍不住回头说了一句:“皇级剑诀是天宇剑皇半生所悟,难度大点很正常,要是张三兄弟修炼起来觉得吃力,也不必气馁,以后的时间还非常充裕。”

陆云没有说话,只是默默点了点头。

待廖金轮前脚刚刚离开,陆云就有模有样的一剑刺了出去,剑光闪动,犀利却不失灵性。

这是他刚才,廖金轮刚把皇级剑诀递到他手中的时候,扫了两眼记下的招式,轻而易举便是施展了出来。

很难吗?

什么是天才,天才就是一切在他人看来坚不可摧的难题,到了自己的手里,却变成了1+1的入门题目。

陆云就是这样的天才。

……

古剑宗。

庄德亮和谢丞都在。

显然他们两宗之间的关系,要比他们跟灵剑宗之间更加和睦,准确点说,应该是古剑宗和鬼剑宗更加利益相合。

当初违背天宇剑皇的意愿,停止散发剑符出去,也是两宗共同商议的结果。

此时的两人脸色都十分难看。

刚才,他们居然同时产生幻觉,误把陆云当成了天宇剑皇,应该是心中有愧的缘故,所以才这么容易受到惊吓。

现在回想起来,突然觉得丢人无比。

他们两位剑宗宗主,居然给一个炼气期的废物下跪,简直是一辈子都难以洗刷的耻辱。

是的。

即使陆云得到了天宇剑皇的传承,在庄德亮和谢丞两人看来,他依然是个废物,因为他的修为——炼气期!!

也不知道是不是时间太长,天宇剑皇老眼昏花了,三大剑宗这么多优秀弟子不选,偏偏选出那样一个废物,真是难以理解。

更可笑的是,廖金轮居然还异想天开,想让那个废物担任三宗之主。

“实话实说,我很不爽!”

“俺也一样!”

温馨提示:方向键左右(← →)前后翻页,上下(↑ ↓)上下滚用, 回车键:返回列表

上一章|返回目录|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