速腾文学 > 其他小说 > 小道姑一身反骨 > 第47章 小七妹7
“李大人和我被抓的时候,有个打渔人说,大人的人中长得好,是根好灯芯,”小七妹问,“这会不会跟叶嬷嬷说的借命有关?”
“借命啊,哎。”陈南山叹了口气,但并没有再说什么。
真烦这种没长嘴的,或者长了嘴不能对自己说的。
于是,长了嘴的小七妹埋头苦干,用了将近四天,才将梅花湖底捞出来的所有头骨都捏成了泥人。
然后,在这一地的泥人里,她找到了一个和阿霜娘长得很像的女孩。
她托着这个泥人,去找了陈南山。
“大人,我能去见一见周族长么?”
还没到行刑的日子,周家那些人都关在县衙后的大牢里。
“你要去见他作甚?”陈南山不解地问。
“听说,阿霜是周氏族里所有人一拳一拳打死的,我不明白这是为什么?”
“那你去翻他的卷宗吧,元丰二年起,新法规定,行刑之前,没有人可以任意见死刑犯。”
小七妹问:“这是为何?”
陈南山神秘地一笑:“想知道?来当公差吧。”
……
周族长的卷宗很厚,从头看到尾,小七妹花了两个半时辰。
其中拍花子的罪恶令人触目惊心。
但族长撒谎了,阿霜娘女三人,并不是拍花子拍来的,而是族长他爹,也就是上一任老族长捡来的。
周族长说,这母女三人看起来出身不俗,像是大户人家的好女子。
阿霜娘只说是夫君病逝,她没有儿子傍身,被吃绝户的族人赶了出来,流落在外,无处可去。
老族长便问阿霜娘愿不愿意再嫁。
阿霜娘那时正惧怕两个女儿被人抢去卖进烟花之地,听到族长保证是明媒正娶,三媒六聘一个不少,两个女儿也可以上周家家谱,这才听从安排嫁给了老族长的鳏夫弟弟。
因为刚嫁进来,族里的阴私事都瞒着她们三个,阿霜娘生的美丽,人又老实本分,做的女红更是全族没有一个人比得上,两个女儿也被教养得极好。
尤其是阿霜,随着长大,越发的亭亭玉立,又识文断字,族里不少有适龄儿子的人家,都打着将她聘进家里的打算。
可惜好景不长。
大概两年之后,正是周老夫人想带着大家洗手不干之际,却遇到了来自“上面”的阻力,不晓得周老夫人是怎么谈的,反正最后族里决定将阿霜的妹妹当做供品交给上面,换取顺利脱身隐居。
这本是个秘密决定,族里原计划是先将阿霜娘哄去家庙,说是为族里祈福,再趁机制造无意走失的机会,将阿霜妹妹秘密带走。
哪里知道竟有平日里倾慕阿霜的少年,不知从哪里偷听到了这个秘密,竟将这个秘密透露给了阿霜。
当天夜里,才十三岁的阿霜带着六岁的妹妹想要逃走。
但她们还没出村,就被人拦在了梅花湖边。
周族长的供述里,将当晚的场景描述得很清楚。
那天正是小暑,潮湿又闷热。梅花湖边,周家的老宅还远不如现在宏伟,连祠堂都还没翻新。
阿霜被堵在湖边,谁上前就疯狂的咬谁,但架不住这边人多势众,很快她妹妹就被抢走了。
阿霜趁人不备,跳进了梅花湖逃走,这两年,她的水性练得很好,很快就游到了湖心岛。
阿霜的妹妹在哭闹时说:“你们都是坏人,你们都是拍花子,官府会把你们都抓起来五马分尸……”
周老夫人勃然变色,喝问道:“谁告诉你我们是拍花子的?”
阿霜妹妹被她吓到,一个劲儿的哭闹着要娘亲,很快就把阿霜娘引了过来。
周老夫人一边派人追赶阿霜,一边要把阿霜妹妹送走。
阿霜娘亲死活不肯,哭泣哀求时无意中说:“都怪我,阿霜提醒了好多次我都不信她,都怪我……”
她又去求自己现在的相公:“相公,阿霜姐妹对你一向孝顺有加,你的鞋袜都是阿霜姐妹亲手做的,你做事回来,阿霜姐妹一定不会让你饿着,求你……求你救救她们……”
许是因为享受到了家庭的温暖,这个曾经的鳏夫难得的跟族里起了冲突。
而族里还有些半大的小子唆使父母来为阿霜求情。
但阿霜到底还是被抓了回来。
周老夫人说:“非我族人,其心必异,短短两年,竟然能怂恿族人袒护于她。为免夜长梦多,还是早日解决为好。”
“为免以后有人再学样,所有人一人一拳,将她打死,这样人人都有罪,谁都开脱不了。”
那天夜里,族里的老祠堂火把通明,阿霜被堵了嘴,被平日里她恭恭敬敬喊爷奶族伯兄长的人,一人一拳,打死在她娘亲面前,又被沉进了梅花湖底。
阿霜娘彻底疯了。
但即使她疯了,刻骨的仇恨让她依然牢牢地记住了周老夫人的脸……
……
“大人,族长说不是他们拍来的,你信么?”小七妹问,“能识字,会女红,这可不是平常人家里的女儿。”
“还有,才六岁的女孩,她从哪里知道拍花子被抓住是要五马分尸的,她来族里的时候才四岁,族里肯定不会讨论这个,那就是她的娘亲和姐姐教的。”
“她的娘亲和姐姐既然有这个见识,为何当初被族人赶出自己家时,不向当地官府求助。”
陈南山一拍折扇:“你这么一说,还真是。《宋刑统》老法规定,凡女子奁产皆为私产,并同夫为主。夫死,则同族任何人不得争产。”
“如果只是丈夫病死,何至于母女三人流落在外无依无靠呢。”小七妹说,“要么老族长撒谎了,要么阿霜娘撒谎了。”
案台上,母女俩的头像一样美丽而神秘,没有人知道她们来自哪里,真名叫什么,又因何而落到如此境地?

温馨提示:方向键左右(← →)前后翻页,上下(↑ ↓)上下滚用, 回车键:返回列表

上一章|返回目录|下一章